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之友章程
发布时间:2020-06-29作者:posui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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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弘扬民族文化,加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,拓宽公众文化视野,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,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欢迎各界人士加入本馆的“博物馆之友”,共同为研究、保护、传承民族文化贡献力量。
第一条 会员
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之友的会员由普通会员、家庭会员组成,由我馆统一发放会员证。
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:
1.免费获得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活动预告资料以及全年展览、讲座信息;
2. 优先参加我馆全年举办的各类讲座;
3. 优先参加我馆为各类节庆日举办的相关文化互动活动;
4. 凭会员证可以享受馆内商场正价商品9折优惠;
5. 参与我馆该年举办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,全程免费;
第二条 入会手续
申请入会的成员需在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官方网站下载《博物馆之友申请表》并填写相关信息,再将《申请表》交于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办公室存档。
第三条 会员资格与会员管理
(一)会员资格
会员资格有效期为3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。有效期满如继续,则保持会员资格。
(二)会员证管理
会员证由我馆发放,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。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。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负责,各类会员所拥有的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证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会员证遗失需补办(一年不超过2次),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收取制作成本费。
第四条会员的义务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团体组织的各种活动;
(四)对本馆展览、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。
青岛金石艺术博物馆拥有对“博物馆之友”的最终解释权。
咨询电话:0532-88899988